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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时代,婴幼儿的托育问题愈发成了众多家庭的一块“心病”(嘉宾接一句:双职工家庭的刚需;行业缺乏标准,家长无从选择)。那么,大家对婴幼儿托育机构的需求现状如何呢?又是什么让大家望而却步呢?来看记者一个小调查。
2017年一项社会调查显示,35.8%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存在托育需求,在祖辈参与照看的家庭中,33.8%的家庭仍表示有托育需求。69.7%的家长希望将孩子送往专业托育机构,以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激发未来的潜能。这些需求是否得到了满足,还有那些问题仍待解决,听听家长们的想法。
婴幼儿托育乱象丛生
其实,大家的担忧并不为过。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都在提醒我们,婴幼儿托育机构的确要好好治理了。
2019年4月,位于北京西城区的“朋恩日托”托育机构闭店,而很多家长表示,在签署了退费协议达2个多月后依然没能得到退款,同时也曝出“朋恩日托”拖欠60余位老师的薪资。
2019年3月,上海浦东凯瑞宝贝早教中心被曝虐待儿童。被打女孩的父亲一接到消息就赶去了早教中心,只翻看了3天监控,就发现2次女儿被虐的事实。
2019年7月,江苏南通某早教中心孩子每天上课的教室装修疑似甲醛超标,导致多名幼儿患出现不同程度的高烧、湿疹、流鼻血等情况。
实际上,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出台了相关文件(《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意在解家长们的燃眉之急。
开办婴幼儿托育机构如何登记备案?四部门发文明确
《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办法规定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来看一下,
《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就是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
第二个方面,《办法》明确了三类托育机构的注册登记部门: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和登记、举办社会服务性质的托育机构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办法》也明确规定了,卫生健康部门在收到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备案,同时按有关规定开展情况核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如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引导托育机构加强自律、规范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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