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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经济中的古籍出版大众化

——以《山海经》为例

2024/05/22 10:42

刘之湄? 高永菱? 徐培培

【内容摘要】古籍保存历史,见证文明,整理出版古籍是守护优秀传统文化火种、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手段。而IP 经济则使得一切文化产业都朝着流行、娱乐、速朽的消费主义方向发展。对古籍出版而言,IP 经济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参与 IP 经济一方面能使古籍的大众化程度大大增强,另一方面又可能使古籍出版过度娱乐化,导致古籍的文化价值被消解。《山海经》参与 IP 经济近十年,成为古籍 IP 的典型案例,本文通过对其出版情况的分析,以期能够找到在当今出版形势下推动古籍出版大众化的启示。

【关键词】古籍;IP;《山海经》;大众出版;传统文化

2014 年,“IP”一词在中国不胫而走,各影视公司都看见了 IP 的巨大经济价值,纷纷开始大力扩充、扶植自己的 IP 资源储备,2015 年更被称为“IP元年”。IP 风潮很快席卷到了像出版这样较传统的文化产业,势必影响古籍出版的生态。像《山海经》这样从前少人问津的古籍也在 IP 热的影响下变成广为人知的传统文化 IP,近两年更是有媒体开始称之为“国民 IP”“超级 IP”,可见其发展势头之迅猛。

虽然新时代的出版产业在求新求变,不过仍然以图书这种传统媒介为重心,加之又是古籍,就更加重了传统属性,而成为 IP 则意味着流行化、娱乐化……古籍出版要如何参与 IP 经济,在中间找到自己的平衡点?

一、古籍的定义与古籍出版的范围

古籍出版全称为古籍整理与出版,第一步是整理,第二步才是出版,这种工作经常是由某个组织牵头,有计划地进行,像中华书局的点校本二十四史、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等,都是典型的古籍出版成果。新中国成立以来,古籍出版更是获得国家财政支持,组织性、规模性就更加凸显。

从“古籍”这一名称和整理工作的做法可以看出,古籍出版是一项后人总结前人著作成果的事业。然而关于古籍定义,业界、学界至今也没有完全达成共识。在形式与内容上基本没有争论,争论焦点在于“古”的年代划定,也就是何时作成的算古籍。有人以历史朝代分期为据,认为 1911 年辛亥革命以前成书的属于古籍,持此观点的人数颇众;也有人以思想史分期为据,认为 1919 年是新旧文化的转折点,因此 1911 年以后至 1919 年“五四”之前成书的也有一部分属于古籍,持此观点的有许逸民;还有人认为 1919 年之后成书的也部分属于古籍,持此观点的有李一氓。

毋庸置疑,古籍时间下限一定会因时代变迁而后移,且有时是先有古籍出版工作的实践,才有对古籍之“古”的认定。比如曹之先生就说:“现在把时间下限定在 1911 年,再过几百年 ( 甚至数十年 )这个时间下限肯定要变化,至于变到哪一年,就不得而知了。”又如李一氓先生最初认为古籍时间下限是 1911 年,经过几年的整理出版实践又把这个下限认定为 1919 年之后,主要就是考虑到当前历史文化研究之需要。

以现代历史文化研究为目的的古籍出版至少可以追溯到民国初期。清末民初,伴随着社会制度的彻底变革,国人的思想也发生了出旧入新、由古代到现代的转变,那么学术界和出版界自然也要随之确立现代范式。像开现代出版之风的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基本都是从 1919 年前后开始组织整理古代大型丛书,这样的整理出版工作又正和当时学术界掀起的“整理国故”运动相辅相成,一些参与整理国故的学者到了新中国成立后仍被吸纳进古籍整理工作组。比如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亲自指定史学家顾颉刚总校二十四史,顾颉刚先生恰恰是民国初期整理国故运动中成就斐然的代表人物,而且要说有谁在 20 世纪 20 年代推动了历史学研究步入现代,顾颉刚先生也功不可没。古籍出版服务于现代学术研究的性质显而易见,追溯古籍出版的历史源头,会发现它从思想史角度来说就是一项除旧布新的学术活动。那么就可以通过古籍出版的起始时间反推古籍之“古”的时间下限,即 1919 年前后。

更直接的办法或许是看古籍出版以哪些书籍为对象,在整理出版范围内的则必定是古籍。通过查阅籍合网中华经典古籍库可知,其中既有 1911 年之后1919 年之前成书的作品,如罗振玉、王国维编撰的《流沙坠简》,又有像梁启超《饮冰室合集》这样包含多部 1919 年后作品的文集。据此可知,当前对古籍之“古”的认定已经覆盖到 1919 年后的部分作品。

综上,本文认为当前古籍应包括 1911 年辛亥革命以前编撰出版的图书,以及 1911 年以后至 1919 年前后编撰出版,涉及古代及当时学术文化,且对历史文化研究有重要意义的著作。对这些古籍进行整理出版,出版的书籍都叫古籍整理图书。

二、古籍出版的定位和性质

通过对古籍的界定,不仅能确切了解古籍出版的整理范围,更能直观感受到它的学术性和专业性,可以说在专业出版、大众出版和教育出版三大出版类型里,古籍出版首要的定位是专业出版。一来整理古籍本身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二来古籍出版首要服务于从事古代历史文化的研究者。然而,古籍出版并不止于专业和学术。古籍出版是文化传承的重要手段,传承不仅意味着保存文化不至令其消失,更意味着传播、发扬优秀文化。漆永祥先生曾经针对古籍的“藏用矛盾”指出:“古籍的‘藏’而不‘用’,或者‘可用’而有‘高价’,严重阻碍了古籍的利用、整理与刊布,使其成为物化了的古董 ,而失去了文化传播载体的作用。”并提到传承古籍最好的方式就是整理出版:“保护一部绝世孤本最好的方式,就是影印或整理出版,化身千万,才能长留世间。”现实情况确如漆先生所言......

(本文为文章截选,完整版请见《教育传媒研究》2024年第3期,本刊已入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相关学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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