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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

2024/06/03 16:23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点。严禁携带手机、手表、手环、耳机、智能眼镜、无线电收发装置、易燃、易爆、管制器具及其他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只能装入透明文具袋,其他任何物品(如书包、文具盒、各种“垫板”、书籍、纸张、计算尺、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场,统一放在考场外“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生不得着校服、制服参加考试,不得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

三、考生应按要求接受安全检查。考生进入考点时应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如智能安检门报警,考生应听从安检人员提醒,自查并拿出报警物品,放置在手机集中存放点,再次排队通过智能安检门。正常通过智能安检门后,考生不得在考点内滞留、聚集,直接到自己的考场接受人工安检。在人工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考生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报警物品,并按要求放入指定存放点后再次进行人工安检,经安全检查合格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考桌上角的座位号旁。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提供高考体检医院出具的证明,对拒不配合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试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在得到答题卡后,须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考生须在答题卡的规定区域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并在答题卡背面左上角用2B铅笔填涂自己的座位号;考生的缺考标记由监考老师填写,考生禁填;得到试卷(答题卡)后,考生须立即核对试卷(答题卡)是否当堂考试科目,清点试卷的张数、页码,检查试题有无漏印、字迹不清或试卷(答题卡)有无破损;在监考员粘贴条形码后,考生须认真核对条形码,若发现条形码上打印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与本人不符,应立即举手询问。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条形码作为扫描中识别考生信息的主要依据,考生应保持条形码的整洁和完整,严禁在条形码上面写画,若发现条形码有损坏、错贴,考生不能作任何处理,立即报告监考员。

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得折叠,不得撕破。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场内所置挂钟仅作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七、开始作答时,选择题部分须用2B铅笔规范填涂;非选择题部分使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或钢笔书写,书写时,除一类模式高考相关科目、二类模式藏语文、彝语文和外语科外,所有科目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铅笔、红笔、蓝色钢笔或圆珠笔等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描清楚。外语听力考试时,考生一律不得作答笔试部分(含免听力考试的听障考生)。

严禁在答题卡的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作任何涂写和标记;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答题,切不可超出答题区域的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凡印有方格的试卷,要一字一格书写;一律不准使用添卷纸,也不准答在草稿纸上;答题时若需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带改错或用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

八、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在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待监考员走近后询问;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上厕所,若确需上厕所,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考场;生病不能坚持考试,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到考点临时医务室,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堂考试的,场外工作人员再陪同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考生耽误的考试时间一律不补;不能坚持考试的,不再返回考场。

经批准离开考场后返回的考生,须再次进行安检。

未经监考员同意而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但在本堂考试终考前30分钟以前,考生不得离开考点,只能在考点内指定地方等候。

九、考场内保持安静;考生应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题;提前出场的考生要按答题卡在上,其下依次为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坐待监考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场;考生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停止答题,端坐原位,并按照答题卡在上,其下依次为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坐待监考员逐个检查验收完本考场所有考生的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方可统一离开考场。

十一、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十二、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由考区或考点在大数据招考平台上记录违规考生的相关材料。涉嫌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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