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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令 | 中国教育电视台公益广告制作诚邀优秀制作团队

2024/12/12 16:45     ©原创

中国教育电视台2024年度公益广告征集已结束,经过专家评委评审好作品有《乡村小画家》、《初心》系列-并非遗忘的爱、《初心》系列-我是大侠、我有一个科学梦、成就无限。文案详见附件。

为确保公益广告的制作精良,创造良性竞争和淘汰机制,现通过询价的方式公开招募优秀公益广告制作公司。

具体要求如下:

一、制作内容要求

1、能够充分理解文案内容,保质保量完成作品制作成片。

2、单条制作费用不超过11万元,总预算不超过55万元。

二、制作公司条件

1、参与制作公司必须是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有拍摄过公益广告的经验,有成功案例,有制作公益广告的各种资源;

3、报价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材料要求

1、须递交公益广告制作详细预算单。

2、须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询价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

5、以上相关文件资料纸质版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以上相关文件资料电子版拷贝U盘;将以上相关文件资料纸质版、电子版U盘放入文件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6、上述材料请于截止报名日期前,快递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中国教育电视台,金老师(收)010-66490128。逾期递交的快递,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时间要求

1、发出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2、截止报名日期:2024年12月17日17:00(以快递时间戳为准)

五、项目评审

1、采购小组对制作公司综合实力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制作公司将承担本次公益广告的制作任务。

2、公益广告版权归中国教育电视台所有,未经书面许可,制作公司不得将公益广告及素材擅自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3、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需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六、其他要求

1、制作中所涉及的内容、素材、音乐、配乐等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他权利。如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制作方承担,与中国教育电视台无关。

2、制作公司不得在签约后将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中国教育电视台有权终止合同。

附件:公益广告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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