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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百年,立于幼学。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对人的终身发展具有重要的奠基作用。2022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89.7%,基本实现了普及目标,已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但由于底子薄、欠账多,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为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学前教育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8月28日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草案共八章74条,对新时代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进行了全面谋划和系统部署,有力地回应了老百姓对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保障适龄儿童入园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提供更加充裕的学前教育,确保人人有园上,是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草案》提出健全规划举办机制,促进资源供给,强调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这意味着促进学前教育全面普及,要充分预测区域人口出生和流动的变化趋势,优化城乡普惠性幼儿园布局。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要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园、理顺公办园办园体制、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等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务网络,有效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学前教育资源得到较好满足的地区,要暂缓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避免低层次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的现象。
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提供更加普惠的学前教育,让阳光普照每一个适龄儿童,是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草案》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定位,强调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起点,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因此,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必须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政府责任,加强财政投入保障。要逐步提高对学前教育投入比重,加大对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的倾斜力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需求。
幼儿园应当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提供更加安全的学前教育,是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草案》强化监督管理,强调幼儿园应把保护学前儿童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制相关规定,建立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依法保障学前儿童与幼儿园的安全。促进学前教育安全发展,要着力构建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合力打造幼儿安全“防护伞”,筑牢幼儿园安全“防火墙”,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幼儿安全、快乐成长保驾护航,让老百姓安心放心。
只有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才能真正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草案》注重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素质,提高保教质量。明确了幼儿园教职工应具备的条件,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配足配齐教师等工作人员,强调幼儿园应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要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工作,注重教师专业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通过表彰奖励、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晋升、专业支持等多种方式,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潜心育人。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全体儿童,尊重个体差异,注重幼儿发展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强化家园协同育人,全面提高保育教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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