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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宗旨: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文明博大精深。今年6月,ibet国际集团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提出“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把“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到了“新的文化使命”的新高度。
作为一个教育媒体,中国教育电视台承担着面向全社会特别是对青少年进行文化传承的重要使命。《长安书院》栏目旨在面向青年受众,以青年人的观察视角和喜闻乐见的表现手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好新时代文化工作,促进青少年成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传播者,积极推动青年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双向奔赴”。
一、 制作内容要求
1、节目名称:《长安书院》
2、节目类型:文化类节目
3、播出时间:2024年2月11日(暂定)
4、播出平台:CETV1
5、节目时长:每期20分钟
6、节目期数:系列播出,每系列5期
7、节目费用:每个系列30-40万
二、制作公司条件
1、参与制作公司必须是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公司须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3、提供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等公司资质证明材料;
4、拍摄过文化类节目、人物类节目、专题片等成功案例资料;
5、公司需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熟悉节目制作流程,执行力强、有责任心,同时能承受工作压力的优秀团队;
6、团队主创人员需有文化类节目、专题片等制作经验并担任主要职务的从业经历。
7、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材料要求
1、须递交参选制作公司简历(以往制作节目案例介绍、主创人员介绍);
2、须递交《长安书院》节目制作方案(含新媒体方案);
3、须递交《长安书院》节目报价单;
4、须递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复印件;
5、须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6、须递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
8、以上相关文件资料需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9、上述材料请于截止报名日期前,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中国教育电视台,黄老师18610604592(收)。同时,请于截止报名日期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至电子邮箱:huangbiao@cetv.cn,逾期递交的快递,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时间要求
1、发出公告日期:即日起
2、截止报名日期:2023年1月26日
3、竞争性磋商日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项目评审
1、评审专家将对节目制作方案、公司资质等综合实力进行评分,从综合得分较高者中择取制作公司承担《长安书院》节目的制作任务。
2、节目版权归中国教育电视台所有,公司不得将节目版权、节目素材擅自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3、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需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4、本次竞争性磋商方案及最终结果解释权归中国教育电视台所有。
六、其他要求
1、活动及节栏目制作中所涉及的内容、素材、音乐、配乐等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他权利。如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制作方承担,与中国教育电视台无关。
2、制作公司不得在签约后将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中国教育电视台有权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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